法制網北京5月29日訊 記者黃潔 曾受平安證券委派擔任一上市公司的保薦協辦人,在該公司被髮現欺詐後,保薦人湯德智也跟著“遭殃”,其被中國證監會處罰10萬元並撤銷了行業從業資格。認為自己不該為行業慣例買單的湯德智隨即將中國證監會訴至法院。今天上午,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。
  據瞭解,2013年5月,中國證監會宣佈,萬福生科公司虛假髮行,未充分披露信息。據其自查結果稱,2008年至2011年累計虛增收入7.4億元左右,虛增營業利潤1.8億元左右,虛增凈利潤1.6億元左右。後證監會責令萬福生科整改,並處罰款30萬元,對相關責任人也進行了30萬至5萬元不等的處罰。
  受到此事牽連,該公司的保薦機構平安證券於2013年5月10日領到了有史以來證監會開出的最嚴厲的“7665萬元罰款、暫停保薦資格3個月”的罰單。同時證監會對該項目的保薦代表人也做出了相應處罰,而作為保薦協辦人的湯德智也領到了“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、撤銷證券從業資格”的罰單。
  對此,湯德智的委托代理人在庭審中表示,湯德智2010年7月進入平安證券工作,僅4個月後便被單位指定為萬福生科的項目協辦人,湯德智作為證券行業的新人,公司最底層員工,既未獨立負責獨立工作,又未參與萬福生科發行中的財務工作,中國證監會對湯德智所做的處罰決定所依據和認定的事實錯誤、證據不足,法律適用有誤,處罰結果過重,應當予以撤銷。“湯德智的職位只是履行了一個秘書的職責,從事的是技術性工作,要一個行業新人為中國證券市場普遍存在欺詐或不實的現狀,以及法律法規和管理不完善來承擔責任,顯然是不公平的。”湯德智代理人表示。
  而證監會則辯稱,如果湯德智盡到相關註意義務,萬福生科在諸多造假合同不會如此輕易的過關,湯德智工作中未盡到勤勉盡責的職責,在湯德智走訪的萬福生科相關合同中,多份沒有客戶簽字,某家湯德智記錄的向萬福生科採購高達1800萬元的公司,實際向萬福生科的採購金額僅為40萬元,可見湯德智在其工作中是極其不負責任的。證監會根據《證券法》對湯德智所做的處罰事實清楚、證據確鑿、程序合法。  (原標題:全國首例處罰保薦協辦人案開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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